查看: 679|回复: 1
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

《网友见面管理条例》正式颁布实施!

[复制链接]

升级   38.28%

跳转到指定楼层
1楼:楼主大人
落花也浪漫 发表于 2008-2-15 14:51:14 |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|倒序浏览 |阅读模式

马上注册,结交更多好友,享用更多功能,让你轻松玩转社区。

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,没有帐号?加入会员

x
根据网络新闻社报道,时下上网聊天、下网见面已成为热点话题。据不完全统计,见面后双方均感到满意值为负数。为了确保网络公民安全,促进网络社会和谐,现由有关部门制定《网友见面管理条例》,请各位网民自觉遵守!
  第1条 鉴于近年来互联网网友见面出现的治安意外情况激增,为保证社会稳定和群众身心健康,特制定本条例。
  第2条 本条例适用于有网络知识的所有公民。
  第一章 见面前
  第3条 会见前,需持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健康证明到所在地居委会备案,有心脏病、高血压者禁止参加此类活动。
  第4条 见网友前,需参加"全国长相六级"的等级考试,持证见面,如没有取得该项资格证书,禁止参加此类活动。
  第5条 被中国网络协会列入黑名单的"AAA+"级的"恐龙"和"青蛙",需由国家二级以上美容院整形,然后报当地居委会审查,批准后方可参加此类活动。
   第二章 见面
  第6条 见面后若逃跑,时速不得超过5英里/小时,否则,参考《交通治安管理条例》进行处罚。
  第7条 见面需自备方便袋,如随地呕吐,参考《卫生管理条例》进行处罚。
  第8条 不得使用对方听得懂的语种对对方长相进行贬义的评论。
  第9条 不得使用任何武器(如板砖、烟幕弹)达到分手目的。
   第三章 见面后
  第10条 要保护对方的隐私,不得把见面时的照片发到与网络约会无关的电视节目、报纸或杂志(如《动物世界》、《侏罗纪历史研究》、《青蛙养殖》、《飞碟探索》等)上。
  第11条 逃离网友后,可关机、换号,但不得召开庆祝会、压惊宴等不合网络法的聚会。
  第12条 本条例从2008年1月1日起执行。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
登录/注册后可看大图
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
登录/注册后可看大图

升级   87.5%

2楼:沙发
太子凌云 发表于 2008-2-15 16:26:26 | 只看该作者
挺好玩的,见网友也要考证
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| 加入会员

本版积分规则

哪里找我们
Metro Theme for MYWEET
关于我们

浪漫部落,建立于2007年7月15日,是第一家以腾讯游戏为主题,以腾讯产品交流为核心的互动娱乐社区!在这里,所有人都是腾讯的爱者好,我们对腾讯新产品体验有着与众不同的见解和想法!欢迎加入我们,一起体验腾讯带来的精彩在线生活。

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和建议,请联系我们!

小黑屋|手机版|Archiver|浪漫部落 - 浪漫森林 ( 桂ICP备06016749号-1 ) |

GMT+8, 2024-11-7 21:13 , Processed in 0.354292 second(s), 24 queries , Gzip On.

Powered by Discuz! X3

© 2001-2013 Comsenz Inc.

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